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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临聘人员80人公告
2018-01-03 11:01: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80名临聘人员。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乌鲁木齐市户籍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复转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户籍不限);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截止2017年12月3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4.2013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所有公益性岗位及临聘岗位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乌鲁木齐市户籍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愿意履行临聘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条件

01 临聘文员 20名 限女性

02 临聘综治 60名 限男性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人才派遣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持《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审核时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人才派遣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报名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深圳街2号一楼大厅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汉语答卷,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服务职业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素质。考试科目为国家通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5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按临聘岗位体检模式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以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或社区政审为主,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由人才派遣机构负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临聘文员和临聘综治岗位属于临聘岗位,劳动合同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管理,工资待遇比照我区雇员标准执行,每年不少于5万元,另加社会保险及绩效奖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2017年12月30日

现场报名:2018年1月2日10:30-2018年1月4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