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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乐团招聘9人公告
2018-01-03 11:1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我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度安徽乐团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如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符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年龄条件”中 “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8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8年 1 月8日-1月12日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安徽乐团人力资源部(合肥市曙光路45号,安徽省歌舞剧院办公楼内)

联系人及电话:党英敏;0551-62864829。

3. 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各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须报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同时按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自选曲一首(3分钟以内);指定曲一首(3分钟以内);视奏曲(片段)一首(1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将扣分。

2. 专业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音乐基础理论常识、音乐基本素质、听音,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按现场抽签排序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省文化厅、安徽演艺集团、安徽乐团网站。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