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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浠水县乡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批岗位)
2017-12-28 10:12: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2017]5号常务会议纪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住建局关于规范全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全县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第二批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依据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和《方案》要求,在尊重历史事实,维护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的前提基础上,坚持个人自愿原则,实行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上岗,确保依法公正招聘人员。

二、聘用单位和岗位情况

此次岗位聘用单位为县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此次岗位招聘对象为2005年改制时已买断身份的原各乡镇城建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以2005年原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县人事局、县建设局核定的人员名单为准。

2、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截止2017年1月1日止,男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以内(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上述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如年龄有争议,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规则

为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委托。招聘方案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电视台公告。其招聘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申请,以岗位数选取对象,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行确定具体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1、发布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和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日—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方式。浠水县乡镇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相片4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3)近三年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上岗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经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为《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涉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6、成绩公示。

根据笔试情况,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对象。若末位分数并列,则对并列者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笔试分数高者为最后一名录取者。加试时间为笔试分数公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浠水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进入自主选岗程序。

7、自主选岗。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的第二天上午8:30在县住建局六楼集中选择确定岗位。由县住建局邀请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和部分乡镇代表全程监督。选岗工作由县住建局委托县公证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其中,若分数有并列者,则于选岗工作开始前以抽签方式确定并列者的选岗顺序),依次选择乡镇中心岗位。

8、签订合同。

各录取人与自主选择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书,建立劳动关系。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和部分乡镇代表现场监督。

若录取人不参加自主选岗程序,或参加了选岗,又不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由空缺岗位所在的乡镇建设服务中心自主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