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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2017-12-28 10:2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组通〔2017〕66号)等精神,结合百里杜鹃管理区实际,经百里杜鹃管理区编办核编、人社局核岗,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77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百里杜鹃管理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普底乡、金坡乡、仁和乡、大水乡、黄泥乡、百纳乡、沙厂乡、鹏程管理区、戛木管理区)(以下简称“百里杜鹃所管辖乡<管理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委会(农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47-55职位的考生同时达到本职位相对应的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09职位的考生同时达到本职位相对应的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定向招聘百里杜鹃所管辖乡<管理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任职满一届以上的人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在百里杜鹃管理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毕节市“千人计划志愿者”),截止2017年12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及委培生;

(三)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两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 年12月26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截止2017年12月26日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