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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鸡西市接待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7-12-28 10:28: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拟为鸡西市接待办所属市专家接待中心、市兴凯湖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鸡西市接待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需要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3年1月4日至2000年1月3日之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七)具有鸡西户籍(农垦、森工系统除外);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出公职的人员;

(三)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测量身高。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西市接待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6)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三)考务费用

笔试报名费105元,面试考务费100元,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