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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石门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59名公告
2017-12-26 08:3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人才5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名,乡镇及街道办站所4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乡镇和街道所属岗位限石门县户籍生源;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即: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3、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见附件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才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3、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其中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和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一律考材料作文。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 见附件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因为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而没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只参加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核环节,经体检和政审考核后,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