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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瓦房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招聘雇员制人员8人公告
2017-12-26 08:4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瓦房店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岗位(一)信息系统运维4人,岗位(二)网页设计1人,岗位(三)综合管理3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符合从事行政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瓦房店市政府网站(http://www.dlwfd.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瓦房店市委党校101房间。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2017年瓦房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8:30— 11:00。

领取地点:瓦房店市委党校101房间。

(五)面试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岗位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

分别按照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三个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需到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担。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咨询:

市委办公室 电 话:0411-8561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