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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内江隆昌市事业单位考聘60人公告
2017-12-24 23:1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7年下半年隆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60名。经商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1、公开考聘岗位: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2、专项考聘岗位:内江市范围内服务满一个聘期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镇属事业单位专项对内江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 (即2018年1月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隆昌市2017年下半年镇属事业单位专项对内江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0日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及所在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③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