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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喀什市招聘财政自聘岗位人员43人公告
2017-12-24 23:1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喀什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25名;

2、喀什市人社局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户籍、民族不限。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即1999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会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应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司法所岗位法律专业、有司法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人社所岗位有人社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

4、民考民应聘者须执有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喀什市司法局司法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2017年招聘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喀什市司法局司法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2017年招聘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资格审查、政审: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政审工作同时进行。报名地点:喀什市人社局干部科。咨询电话:2838062。

(四)笔试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只记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参照喀什市财政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待遇。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4、本人及亲属涉“三类人员”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原标题:喀什市司法局司法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2017年招聘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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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喀什市司法局司法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招聘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7年喀什市司法局司法所、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招聘财政自聘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