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3号)
2017-12-20 23:0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8:30至1月5日15:30。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仲裁截止时间为1月5日15:30,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月5日17:0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4日8:30至1月6日15:00。

2.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8:30至1月20日8: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

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通用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7年白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3号公告)》(附件2)。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11:20到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566号六楼人才办)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优惠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征兵办、市民政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