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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长顺县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保障中心招聘18人公告
2017-12-20 23:13: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招聘领导小组规定考察工作完成期限前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

3、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考察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按照《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县,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公务员的,须经组织同意报考。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发布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长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长顺县人社局干部股)

0854-6824713(长顺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4-6822576(长顺县监察局)

原标题:长顺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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