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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喜德县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8人公告
2017-12-18 11:4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和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喜德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编在职人员(11月30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 日(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 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吸毒者或有吸毒史记录者。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喜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报考者需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3张(二寸)、有效期内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了辞职手续的人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红头文件)

(四)缴费

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进行报考岗位调整的,由公招领导小组征得报考者同意后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