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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南昌市新建区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39人公告
2017-12-11 23:5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注重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作。为此,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经济大发展、环境大整治、项目大建设、改革大突破、双向大开放、民生大改善、事业大统筹、作风大转变”八大重点任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通过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一批有经验、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激发基层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热情,拓宽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一支来自基层一线、熟悉农村(社区)情况、善于做农村(社区)工作的基层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市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原则;坚持注重一线、群众公认原则。

三、范围对象

面向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村、社区符合条件的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招聘数量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39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南昌市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资格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任职时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报名:(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下同)。(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连续累计满6年;

3.具有中专(职)、高中及以上层次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审核、笔试、量化考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推荐人选上报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对同一单位符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择优推荐。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村(社区)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推出的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

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五份。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两寸彩照5张,以及任职文件、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组织部门负责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后,将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南昌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4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