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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政府初级雇员50人公告(第二次)
2017-12-05 22:0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以全面委托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招聘方式,组织实施2017年度第二次初级雇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定员原则。按需求设置岗位,确定岗位招聘人员数额。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全面委托第三方招聘,人事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最低应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但《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中列明的紧缺专业,经洋浦工委同意,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四)先试用、后转正原则。报名参考人员被聘用后,不论聘用前是否参加工作,试用期均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50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度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二次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认定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为所学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

(四)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其他失信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9:00至2017年12月8日17:00。

报名考生应将下列材料电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pcjgy@163.com 。

1、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备注:申请表请提交一份电子版及一份扫描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上述材料均应以jpg图片格式(50KB以下)上传至电子邮箱。其中,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命名为“身份证图片”;毕业证和学位证合并成一张图片,命名为“毕业证学位证图片”; 1寸证件照片,命名为“证件图片”。

整个电子压缩包和电子邮件标题以“报考单位+报考专业+人员姓名”格式命名,例:财政局+财政学类+张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表。社会在职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后,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自报考人员报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审查意见。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7:00期间,因提交资料不完整或图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图片或补充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但不得修改报考职位。报名时间届满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3.打印准考证。在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21∶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登录网址:http://eas.zhaopin.com/examcard/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后,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考申请表》上记载或报考期间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