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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登封市事业单位招聘154名公告(第一号)
2017-12-04 22:41: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聘154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和专业及数量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毕业),且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及省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研究生)。

(六)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加分的考生将在公开报名结束后在登封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3.咨询电话:0371—62831802(市人社局)

0371—62818829(市人才交流中心)

4.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笔试环节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五类学生”出具相关服务基层的证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等各个环节时间安排均在登封市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市政府网站,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按岗位类别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