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15名公告
2017-12-04 22:5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满足税收信息化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精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补充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c-n-tax.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主要职能: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人数、对象和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面向全国招聘在报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的大学毕业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现役军人、委培(定向)毕业生、此次报名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系统构架设计师〕的可放宽到35岁(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6)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