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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15名公告
2017-12-04 22:5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5)近三年内考核结果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将于12月2日至12日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8日9∶00至12日18∶00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c-n-tax.gov.cn/TaxWeb/template.go?_template=201723)注册并填写真实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准确报考相应职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报名方为成功。

本次公招实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在规定报名的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6655001)。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向考生反馈理由。

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批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15日,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地点为: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大厅(成都市红星路四段3号)。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需注明档案存放地址、政治面貌、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及专业知识技能。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