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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招聘合同聘用人员6人公告
2017-11-22 22:3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合同聘用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6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区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16室、424室、426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10F、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等;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