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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江岸区招聘基层群团工作协理员52人公告
2017-11-22 22:3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基层群团组织的人员配备、管理和使用,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7]71号)精神,江岸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群团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52名基层群团协理员,每个街道选配3人,其中工会协理员1人,妇联和侨联协理员1人,团委和科协协理员1人。另根据岸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百步亭、城管委、教育局、开发区各配备工会协理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武汉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承担妇联工作协理员应为女性,承担团委工作协理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聘用。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基层群团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根据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50号)3楼大厅19、20号窗口。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江岸区基层群团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现场领取,填写内容必须规范、清晰)。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和群团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审核结果于11月25日在江岸区 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同步公布。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报名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低排列位次。

七、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考核。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一楼大厅和官方网站公示7天。

九、岗位认定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各群团单位统一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基层群团工作协理员待遇比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的通知》(武民政[2016]69号)文件中规定的同类人员情况,确定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