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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7-11-22 22:30: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顺庆区教育局分别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教师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分类别(顺庆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各类别若最后一名面试考核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三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中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须于2018年1月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2017年12月31日以后至2018年7月31日前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

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直接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应聘教师人员分别由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顺庆区教育局初审后报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