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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长治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1人公告
2017-11-22 22:3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合格、不合格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笔试、面试、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参加面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文艺团体的考试

文艺团体包括市上党落子剧团、市歌舞剧团、市豫剧团、市上党梆子剧团、市杂技团(216岗位计算机专业除外)和市群众艺术馆。文艺团体考试单独组织,先能力测试,后笔试。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相应的专业素质,报名考生均参加能力测试。依据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按3:1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理论》。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或能力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成绩确定;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入围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七、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人社局,经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8399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技术咨询电话: 2235941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编有《笔试科目考试提纲》,供考生参考,不提供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事业单位招聘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