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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7-11-15 22:38: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设立,部委正司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搭建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网络平台、协调政策性粮食交易和出库、开展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等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粮食局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需要,我中心正式启动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思想政治素质高。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粮食流通事业。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填写简介。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2时。

四、相关安排

(一)笔试。根据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由中心招聘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定,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2017年12月3日(周日)组织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12月1日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7年12月5日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察。中心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四)体检。中心组织考察合格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

(五)公示。中心将拟聘人员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联 系 人:路浩桐

联系电话:010-63906700/6797

电子邮箱:xtzxzhb@163.com

原标题: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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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xls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