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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招聘4名电视台工作人员公告
2017-11-13 23:1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播音员2名,女播音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及以上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此外,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前在渤海新区官网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到11月17日

报名地点:渤海新区航运大厦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石女士

联系电话:0317-5766953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渤海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100分。采取播音试镜和现场主持两个环节进行。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调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渤海新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原标题: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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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

渤海新区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