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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2018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17-11-11 09:5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依据报名人员学业成绩(年级综合排名前50%)、院校鉴定、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一般按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招聘现场、院校网站上进行公示。若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分、试讲占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试讲成绩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11月21日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人选确定后,于11月22日上午签署就业协议,并在招聘现场、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站上进行公示。因考生违约、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签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约人员请提前备好就业协议书,可盖好所在院系印章。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沙河口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大连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人员需求,结合学科和成绩分配工作单位,完备相关聘用手续。如因毕业生个人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沙河口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 话:0411-84368410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沙河口区教育局纪委

电话:0411-84368407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服务期限。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沙河口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沙河口区2018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xlsx

2: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