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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招聘18人公告
2017-11-09 22:5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市民兵装备仓库日常管理,经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18人,主要从事民兵装备管理维护。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户籍要求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12年9月30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有问题,有参加非法组织记录,在公安机关有拘留以上记录;

5.普通全日制院校在读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做警卫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 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负责,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 月11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2.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报考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装装备管理站咨询。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于2017年11月14日9:00时—15日17:30时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70元/ 人(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完成缴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查询时间(查询报名是否成功):2017年11月15日;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1月18日起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