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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13 09:38:23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4人,其中专职辅导员3名、其他专技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替代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

  2.招聘报名表(附件3,须附电子签名,Word格式);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如博士在读,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博士在读证明(须含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

  统一压缩命名为“2024+报名岗位+招聘单位+姓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之内,邮件标题同压缩文件名称。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个,则取消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党委公章);

  5.在校期间表现证明(由最高学位单位开具)。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可采取笔试、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包含政治把关考察和业务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业务考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政治把关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业务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学校组织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