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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18应届生60人公告
2017-11-03 20:1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县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详见《奉节县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奉节县工作5年及以上;

(四)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大学期间所学必修各课程学业成绩良好,大学就读期间专业成绩无补考(即所有必修课程成绩≥61分);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分站式报名方式,,第一站于2017年11月14日在川北医学院报名,第二站于2017年11月17日在西南医科大学报名,第三站于2017年11月18日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报名。考生可选择上述任一报名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持本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与国企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不如实报告提交,将在政审环节按不合格处理。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每一报名点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由奉节县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与招聘单位签订用人协议。每一站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空余指标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