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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人公告
2017-11-03 20:2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学院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及管理实施办法》(石铁路院组人〔2016〕48)及人员空缺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2017年下半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5名(硕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院始建于1950年9月,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84年1月并入铁道部,同年6月,改为石家庄铁道学院中专部;1993年1月改建为石家庄铁路工程学校,隶属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0年7月改建升格为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9月更为现名;2005年8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7年10月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5月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学院现设铁道工程系、建筑系、测绘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轨道交通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部等10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建有河北省高校建筑结构工程应用技术、河北省高校轨道交通控制与管理应用技术等两个研发中心和高速铁路建筑与安全工程、绿色智能工程等两个技术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试讲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下半年学院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管理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6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考试与聘用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和学院网站(www.sir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

(2)报名方式:通过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查询初审结果,网址:www.sirt.edu.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