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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大连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人员514人公告
2017-10-26 23:1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操作办法》(大人社发〔2015〕167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76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14名高校毕业生到各区市县、先导区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大连生源择业期内(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的毕业生,大连生源毕业2年内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募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具有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4. 了解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和待遇保障

(一)招募人数和服务岗位

2017年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人员514人。具体岗位参照《2017年大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

列入“千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视为基层就业。服务期满后,终止服务协议,自主择业。

(三)待遇保障

1. 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按月发放。

2. 参加社会保险。列入“千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有关区市县(先导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并由区市县、先导区统一代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24:00期间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12333.gov.cn/rcfwzx),点击《2017年大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人员报名入口》浮标进行报名。

2.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

3.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4.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6:00(周六、周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高校毕业生服务区6号、7号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核。

1. 本人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

3. 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4. 带有本人照片的《2017年大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一式3份,

5. 报考专业要求为师范类的,需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

四、考试与考核

当报考人员数量与岗位需求人员数量之比即考录比大于2: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当考录比不足2:1时,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试或考核后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服从分配的未入围人员中择优调剂。具体情况将于11月3日另行发布通知,请届时关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12333.gov.cn/gxbysjyx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