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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2017年7号)
2017-10-26 23:15: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和长春市煤田地质勘探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基本情况

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为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涉及全市城市综合发展、产业发展和布局、园区规划、城市投融资、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城市与产业研究体系,对全局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研究破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承担与长春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为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2.长春市煤田地质勘探队基本情况

长春市煤田地质勘探队是长春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勘查、地质测量与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和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分析、化验、鉴定与测试。宗旨是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在长春地区,承担着长春地区各种勘查阶段的煤田地质勘查与勘探工作。

二、招聘计划

1.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2.长春市煤田地质勘探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7号)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0月2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7号公告)》。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