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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引进测绘专业博士研究生1人公告
2017-10-26 23:1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有关规定,经省人社厅批复,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测绘工程院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化测绘队伍结构,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性;

3、本科专业是测绘工程,博士研究生专业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4、科研要求: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要求被SCI收录不少于1篇,核心期刊收录不少于3篇;

5、外语水平:CET-6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

6、岗位要求:具备熟练使用VB、C++、C#等语言进行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研制能力;具有从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普查、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四、引进时间

2017年11月1日

五、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

方案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10月24日— 10月30日)。报名时,需填写《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引进测绘专业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所需表格从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

有意者请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

邮 箱:http://sxcezp@126.com

联系人:王安宏 18535175527

杨 亮 13613459611

报名信息审查结果于接收报名信息24小时内电话回复。

3、资格审查

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在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三楼会议室现场组织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学 习成绩单、学历、学历证书、英语CET-6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收录证明、工作经验证明。报名考生须准备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4、考核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考核内容主要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5、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应在具体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 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原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公示

根据引进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 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