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忻州市宁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名)
2024-04-22 17:3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10个,招聘名额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等详见《岗位表》。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10.户籍要求:宁武县户籍。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宁武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服务宁武县基层项目人员;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为宁武县户籍的,以上均视为宁武县户籍。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当月底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省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