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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10-19 17:4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www.njkj.gov.cn)和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areer.tsinghua.edu.cn)等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科技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8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日13∶30—16∶30 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现场

2017年11月2日18∶30—21∶30 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清华大学主楼二楼接待厅)现场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报名邮箱:njkjcgzhfwzx@163.com,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报名邮箱:xxs_recruit@nj.ac.cn。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复印(扫描)件,其中现场应聘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扫描(复印)件留存。复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和招聘单位网上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