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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建三江前进农场代课教师招聘16人公告
2017-10-13 22:1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考试地点: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机关大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日。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下一轮测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下一轮测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降低比例)。

2.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音体美专业同时测专业技能)。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含音体美技能)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2)体检地点前进农场医院。

(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社科、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2、2018年毕业生如被录取可先实习,执行代课教师实习工资,待毕业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3、拟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1、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举报电话:0454-5799316(前进农场纪委)

2、被录取人员,应尽快提交个人档案供管理局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就业介绍信》,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此公告由前进农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建三江前进农场招聘代课教师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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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前进农场招聘代课教师需求表

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