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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日报社招聘17人公告(第二批)
2017-10-10 11:12: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报社内部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湘潭日报社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湘潭日报社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优秀人才入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拟计划招聘17名。其中,采编岗位(一)14名,采编岗位(二)2名,管理岗位1名。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2.身体健康、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完成新闻采编各项工作要求的较高业务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6日至1999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中级职称以上或获得国家级、省级新闻奖,或在地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工作十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其他条件

1、采编岗位(一):要求具有 2年以上地市级新闻媒体工作经历。

2、采编岗位(二):要求具有 2年以上地市级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熟练摄像机、索贝、大洋等非编系统,具备独立完成视频采、编、制作等技能。

3.管理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地市级新闻媒体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前取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10月16日9:00——10月19 日17:3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20 日上午9∶00-10月21日上午9∶00。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机试三部分组成。其中采编岗位一、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编岗位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机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低于1:3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采编岗位(一)(二)笔试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文史、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占50%;专业技能知识(应用写作),总分100分,占50%。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3.笔试时间:10月21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2开考,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 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分析、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新闻采编等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