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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日报社招聘17人公告(第二批)
2017-10-10 11:12: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四)机试(采编岗位二)

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功底、实际操作及动手能力、新闻采编等能力。方式为上机实操。机试评委按规定由5-7人组成,由招考单位主管省委市委宣传部门、广播电视部门、高等院校对应专业专家中产生。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技能知识×50%

2.总成绩合成

1、采编岗位(一)和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采编岗位(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机试成绩×3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排名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面试后到公示发布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报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原标题:2017年湘潭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湘潭日报社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