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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聘教师9人公告
2017-09-27 21:5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是黑龙江省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政府的差额事业单位,坐落于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

学校共有教职工314人,专任教师228人;占地2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25亿元,藏书50.75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学校办学分为高中起点三年制、初中起点五年制两个层次,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专业20个,在校生近5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紧缺、急需专业采取考察方式招聘),择优录用与宁缺勿低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9人。(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学历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所学专业与我校拟招聘专业一致;

4、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及综合能力;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舞蹈岗位年龄需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考试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3日。

地点: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处)。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学校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审定。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等。

(4)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报名,达不到者可根据实际需要,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用“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至邮箱:qszrsc@163.com;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陶瓷设计与工艺岗位需提供在校学习期间学业成绩单;

(7)获奖励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