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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华宁农经局招聘10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7-09-25 19:1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农村财务管理编外工作人员10名(男女不限)。其中宁州街道办农经站4人,青龙镇农经站4人,盘溪镇农经站1人,华溪镇农经站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20周岁至45周岁;

(二)文化程度及有关要求。

1.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录用后工作三年内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不予续签);

2.中专(含高中)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 限玉溪市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三)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农业局人事档案室,电话5016459;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六楼华宁县农经局办公室,电话5011402,各乡镇农经站办公室(宁州镇农经,5017536;青龙镇农经站电话5551248;华溪镇农经站5081040;盘溪镇农经站5091622。)。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凡有关主要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部门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

(一)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权重50%,面试权重50%。

1.笔试(满分100)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岗位匹配性、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进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底,优先选择乡镇。与各乡镇农经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技能测试、面试、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各报考岗位成绩排名,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到报名处查看公告,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