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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广播电视台招聘2名播音主持人公告
2017-09-25 19:24: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切实加强我区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升节目质量,宣传大丰形象,经研究,决定为我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2名播音主持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佳,品貌好,亲和力强,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能符合出镜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9日08:30—13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3.报名地点或邮箱地址

(1)现场报名地点:大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办公室(幸福西大街18号)。

(2)邮箱报名地址:986992049@qq.com

联 系 人:徐国臻、宋庆玉

联系电话:0515—82030021、0515—82030090。

公告及报名表考生可登录大丰人才网:www.dfrc.com.cn下载: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③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播音、主持节目视频一份(时长5分钟以内);

⑥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约)协议。

2.应聘人员邮箱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试前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的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并上传扫描件;

③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④个人播音、主持节目视频一份(时长5分钟以内)。

⑤社会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约)协议。

3.应聘报名时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5.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7.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考试

考试采取播音试镜、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

(一)播音试镜及面试

播音试镜通过指定稿件的播读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播音试镜及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不低于总分的50%),其中播音试镜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