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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人公告
2017-09-21 22:4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省4个市县所在地广播发射台4名值机员岗位。

分别为:相关4个市县所在地广播发射台值机员岗位,其中共门源县1人,贵南县2人,西宁市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3、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当地户籍;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广播电视工程、无线电、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㈠发布公告

9月18日—9月20日在省广电局门户网站和发射台所在地发布招聘信息。

㈡报名

9月21日至9月23日(3天时间)报名,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前往招聘岗位所在地发射台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

㈢资格、条件审核

初审由招聘台站负责,省中波台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经初审、复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到1:3以上可进行考试选拔。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㈣考试和考核

考试和考核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按照所报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㈤体检

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分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只递补一次。

㈥政审

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以及制作散播非法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其他违规行为记录的,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只递补一次。

㈦公示

体验、政审合格并经集体研究同意的拟聘人员,在省广电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台站所在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㈧办理有关手续

经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上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编外聘用人员均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按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省广电局、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时间的界定和优先条件

㈠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具体计算为: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㈡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㈢满足优先条件的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5分。

六、组织实施

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于2017年9月底完成。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发生,对违反招聘考试规定及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履行纪检监督职责,省广电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