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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水务人员招聘5人公告
2017-09-21 22:4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应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相等时,组织加试。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旗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杨革命(兼),副主任由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卢建飞(兼),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五、其它

(一)对考生的资格复审贯穿考聘全过程,在试用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不在进行递补。

(三)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水务工作人员的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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