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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青海果洛州事业单位招聘132名公告
2017-09-19 21:0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4、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参加本方案统一的笔试和面试,具体的《考核招聘公告》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网址:www.qhpta.com)。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医疗卫生类)两门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

2、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向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汉)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岗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5)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6)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试或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政审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