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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三季度重庆酉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2017-09-17 00:0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4名,其中:县级医疗部门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6名卫生专技人才,乡镇卫生院招聘2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 月25 日及以后出生)。

8、自愿在酉阳最低服务年限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酉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现场不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考生不诚信报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号)。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酉阳自治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网上下载);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4.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面向2015年招募服务酉阳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对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