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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5人公告
2017-09-17 00:4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2017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25名。现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对象

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定向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双版纳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资格审核、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

2、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联系电话:0691-2148541。

3、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

B《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C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电话:0691—2148541。

6、准考证的领取: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