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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城建大学招聘59名博士等人员公告
2017-09-17 00:0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中,面试试讲成绩占70%,学校专家面谈成绩占30%),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招聘公示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通过顶岗工作进行岗位实践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后的3个月时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085027;

监督电话:022-23085022

原标题: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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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