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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昆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6名公告
2017-09-17 00:42: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资格复审由昆明市水务局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等设置、审核。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达不到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4)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昆明市水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昆明市水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察、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昆明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将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拟选调人员,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报昆明市水务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水务局官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邀请昆明市纪委第十三纪工委、市水务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拟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聘用考试。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公告由昆明市水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三纪工委电话:0871-6316307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水务局人事处:0871-6519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