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陕西榆林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300人公告
2017-09-08 22:4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榆林市2017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榆政中企发〔2017〕141号),受榆林市广济堂医药科技公司等民营企业委托,现就所需300个工作岗位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一)选聘数量。2017年选聘300名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其中,100名为全市范围内2017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10名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人才(用人企业现场观摩考生技能操作择优录取)。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100名贫困户大学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人才为大专学历。

(三)参加选聘的大学生须为榆林籍,或与榆林籍人结婚后户口迁至榆林市的考生。

(四)选聘名额。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1:1比例录取,共300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意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符合企业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五)敬业精神强,热心在民营企业工作。

三、聘期待遇

应聘大学生一经录取,企业按照招聘岗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除财政补贴外,用人企业为应聘人员发放正常工资,工资额不得低于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一年内为聘用大学生办理社会保险。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www.ylhrss.gov.cn)、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门户网(www.ylzxqy.gov.cn)和榆林日报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11日0:00时至9月17日24:00时。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www.ylhrss.gov.cn)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网(www.ylzxqy.gov.cn)。

3、报名。根据“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汇总表”(见附件),按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招聘工作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2日08:00时至9月18日24: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9月20日0:00时至9月23日07:00时,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912-3894530。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为社会公共基础知识(含企业管理、经济、市场营销等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月23日09:00时至11:00(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以岗位最高成绩确定(300名)。由市中小企业局对确定的30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网上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工作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