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7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7年的,可视为2017年毕业生)。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jllyhrss.gov.cn)
东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http://www.dongfeng.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可登录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0437-3168957、3292606
4.监督举报电话: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37-6218730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原标题: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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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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