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13人公告
2017-08-25 10:09: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2016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3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16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5、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7年8月28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2017年8月28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或内蒙古生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9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