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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4-05-01 10:18: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开发区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的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不得应聘的情形:(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3)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不能应聘;(4)有违法犯罪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应聘;(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7)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8)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024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lckfq.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填报虚假信息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2:00

  区招聘主管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5月15日15:00前,将减免材料(见《应聘须知》)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fqzgbgbk@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8511757)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未缴费的视为放弃。